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维护考生权益,规范招生行为,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招生章程。
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
1.学校名称:柳州职业技术学院
2.学校代码:12104
3.办学层次:高职专科
4.办学类型: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
5.学校地址:广西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28号(社湾校区)
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16号(官塘校区)
6.学校网站:http://www.lzzy.net/
7.招生网站:http://zsc.lzzy.net/
8.咨询电话:0772—3156666、3133622(传真)
9.监督电话:0772—3156485
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的招生工作。招生对象为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。
第二章 学校概况
第四条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100所、广西仅有的2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。坐落在具有2100多年历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、西南工业重镇、国家甲级旅游城市、被誉为“世界第一天然大盆景”的柳州市。
学校先后成功入选全国“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”“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”;连续18年获得“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”等荣誉称号。
我校设有机电工程学院、汽车工程学院、电子信息工程学院、环境与食品工程学院、财经与物流管理学院、贸易与旅游管理学院、艺术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通识教育学院等9个教学院部,开设涵盖机械、电子、经济、管理、艺术等学科领域50多个专业,全日制高职生近1.2万人。招生计划全部属于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招生。
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任课教师总数的71.97%,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占专任课教师的40.03%,是广西拥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最多的高职院校,也是广西拥有国家级、区级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人数最多的高职院校。
学校深化国际化办学水平,引入国际人才培养标准。自2012年以来,先后实施教育部-DMG MS数控专业领域合作项目、FANUC数控系统应用技术中心项目、德国西门子先进自动化技术联合示范实训中心项目、教育部-中德职业教育汽车机电(SGAVE)项目、物流管理专业英国现代学徒制项目、德国“双元制”培养模式、柳州市德国AHK职业培训中心项目。2017年,成为欧洲侍酒师学校中国项目首家合作院校,并与马来西亚成功礼待大学、乌克兰基辅国立大学等达成合作意向。同年,启用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共建的“柳工-柳职院全球客户体验与培训中心。2018年初,“柳工-柳职院全球客户体验中心印度分中心”在印度成立;在沙特阿拉伯王国与柳工、沙特卡坦尼集团合作筹建的卡坦尼学院招生在即。学生理论功底扎实、操作技能强、综合素质高、就业竞争力强,深受用人单位喜欢,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5%以上。
第三章 录取原则
第五条 学校实施“阳光招生工程”,坚持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总原则。
第六条 普通高考招生(含艺术生)录取原则: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,专业术科成绩以各省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(以下简称艺术统考)成绩为准。艺术类文科考生除了可选报艺术类文科专业外,还可选报我校其它文史类专业;艺术类理科考生除了可选报艺术类理工专业外,还可选报我校其它理工类专业。
1.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:按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录取原则。即:依据各省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考生投档分数线,按总分(含政策性照顾分值)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。
2.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:按“志愿优先,遵循分数”的录取原则。即:依据各省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考生投档分数线,按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以考生总分(含政策性照顾分值)由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录取。
3.专业安排原则:实行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原则。即:高次位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,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。第一专业录满计划,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,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,依此类推。若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,填报“服从调剂”的考生,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。填报“不服从调剂”的考生,以退档处理。
第七条 普通高考专项计划录取原则:在录取过程中,我们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加大对贫困家庭考生的政策倾斜,对已投档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第八条 分类招生录取原则: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。我校按“顺序志愿+平行志愿”的多元化录取模式进行录取,根据专业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检录,直至计划录满为止。即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,“专业1”以“志愿优先”的顺序志愿原则录取。“专业2”至“专业10”以“分数优先”的平行志愿原则录取,先检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,再检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。例如:考生“专业1”不能满足,按照“专业2”检录,若“专业2”也不能满足,在“专业3”还有计划的情况下,按照“专业3”录取,以此类推,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。